發起設立
1)制定公司章程;
2)發起人認購首次發行的股份;
3)發起人繳納出資;
4)全部股東繳納完畢后,應當由法定的驗資機構進行驗資并出具驗資證明;
5)選舉董事長和監事會;
6)申請設立登記;
7)領取營業執照并公告。
二、募集設立
1)發起人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
2)發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由發起人不少認購于35%的股份;
4)發起人公告招股說明書,并制作人股書;
5)與證券經營機構和銀行分別簽訂股票承銷協議和代收股款協議;
6)認股人認股并繳納股款;
7)法定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
8)召開創立大會;
9)申請設立登記;
10)領取營業執照并公告
從公司發展史考察,公司設立的立法體例大體經歷了從自由設立主義、特許主義到核準主義、準則主義、嚴格準則主義的過程。中國公司法在修改前對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基本上采準則主義,對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則采核準主義。這是公司法于1993年制定時基于當時的背景采取的防止濫設公司的政策,其初衷是為了避免濫設公司導致社會經濟秩序混亂。這在當時的立法背景下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再采此種公司設立的立法例顯然已經不合時宜。嚴格的準則主義和核準主義盡管可以預防少數違法者的行為,卻為多數投資者設立公司帶來了不便,不利于鼓勵交易,不利于社會經濟的發展,也不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自由企業制度。而且,以防止公司濫設作為公司法的立法主旨,必然會導致公司法中強行性規范增加,嚴重損害公司法的私法屬性,使得公司法的立法目的無法實現。所以,公司法修改以方便投資者設立公司的政策取代了防止濫設公司為主旨的立法政策,其最突出的體現就是對公司設立采準則主義和核準主義相結合,一般情況下實行準則主義,但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要經過證監會核準。不僅如此,在公司設立的條件、方式、程序等方面也充分體現了自由設立公司和方便設立公司的立法主旨。例如,降低了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由原來的10萬元、30萬元和50萬元降為3萬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由原來的1000萬元降為500萬元;又如,允許設立一人有限公司;再如,減少了公司設立條件中不必要的限制性內容,允許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分期繳納出資;等等。
自首一、一人有限公司和自然人獨資企業哪個好一人有限公司和自然人獨資...
境外投資房產辦理繼承取得房產證后隨時可以買賣。找法網提醒您,房產證是由...
失業保險擔保人的義務有什么?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以及在債務人不履行...
破產和解一、反不正當競爭法出臺的意義是什么1、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正...
侵權損害賠償輕傷害量刑標準是什么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車禍可以申請醫療救助嗎視具體情況而定,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
未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是多久1、欠條未約定還款期限的,應區...
公司上市的好處有哪些?公司上市的有哪些法律依據?公司上市的好處:1...
Copyright 2004-2022 fazhitong.com 版權所有 郵箱:435 226 40@qq.com 備案號:京ICP備2022022245號-70 有害信息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