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受害方是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也就是說離婚可以要精神損失費。這是為了維護我國新型的夫妻關系,保護離婚時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預防和懲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行為。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離婚都可以要精神損失費,向過錯方請求精神損失費賠償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形。
只有在婚姻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時候,受害方才能夠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自首一、一人有限公司和自然人獨資企業哪個好一人有限公司和自然人獨資...
境外投資房產辦理繼承取得房產證后隨時可以買賣。找法網提醒您,房產證是由...
失業保險擔保人的義務有什么?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以及在債務人不履行...
破產和解一、反不正當競爭法出臺的意義是什么1、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正...
侵權損害賠償輕傷害量刑標準是什么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車禍可以申請醫療救助嗎視具體情況而定,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
未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是多久1、欠條未約定還款期限的,應區...
公司上市的好處有哪些?公司上市的有哪些法律依據?公司上市的好處:1...
Copyright 2004-2022 fazhitong.com 版權所有 郵箱:435 226 40@qq.com 備案號:京ICP備2022022245號-70 有害信息舉報